公示公告

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摄影摄像器材采购项目询价函

  • 来源:机场集团
  •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7日

尊敬的供应商:

  因工作需要,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拟采取询价方式采购一批摄影、摄像器材,欢迎贵单位参与报价并作出服务承诺。 

  一、采购内容:单反数码相机、高清数码摄像机、航拍无人机及相关辅助器材(详见购置清单) 

  二、货物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完全符合要求的全新产品,并具有相关合格证及其它所需的有关证件和说明书; 

  2、交货时间:2018912日前; 

  3、交货地点:鄂州市沿湖北路特1号鄂州市委综合楼5 

  4、售后服务要求:提供该产品的标准服务。 

  三、报价须知: 

  (一)所有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人要按询价函中的要求填写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若为授权代表签署,需要提供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二)报价人必须同时提供以下文件资料:  

  1、产品彩图; 

  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价人对每一货物应报唯一和确定的价格。报价人参与询价,即视为承诺按所报价格签署合同并保证按时供货,因市场变化而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报价人承担。 

  (四)报价人在报价单中填报的单价应包含了货物价格、运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售后及与之相关的费用。报价时须提供详细的配置清单。 

  (五)询价人保留对采购货物种类、型号、规格、数量进行调整的权利,如货物型号、规格发生调整,价格由询价人和报价人协商确定;如货物数量发生变化,单价不作调整。 

  四、中标方式: 

  在保证售后服务的前提下,以最低报价者中标。 

  五、合同签署与款项支付: 

  1、中标通知书下达后3日内签署购货合同。 

  2、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3、报价人应向询价人出具正式增值税发票及送货清单。 

  六、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人必须在201882411时前将密封报价单送达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鄂州市沿湖北路特1号鄂州市委综合楼5楼),逾期将不予接收。 

  联系电话:18908623285      联系人:柳先生 

    

  附件:报价函

         摄影摄像器材购置清单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018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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