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询价公告

  • 来源:中南院集团
  •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31日

  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为加强风险防控,保障公司各项工作依法合规,现根据工作需要,拟对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的采购人为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一、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

  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 计划中选单位数量:1家。

  3.服务内容:

  (1)解答日常经营管理中的法律咨询,为采购人提供有关法律信息,采购人在经营管理中的有关问题,向采购人提供尽可能详尽的法律依据、法律资料以及法律分析、建议,以供采购人决策;

  (2)审核采购人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章程、合同协议以及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对标准合同范本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参与非标合同的草拟、修改(年度审核合同约500份,最终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3)为采购人重大决策、重大合作项目、重要活动提供法律审核意见,必要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4)为采购人防范经营管理活动中法律风险提出法律建议并协助完成相关工作,必要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5)应采购人要求,参与处理采购人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

  (6)应采购人要求,参加项目谈判,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法律文件;

  (7)应采购人要求,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向有关方面发送律师函件;

  (8)应采购人要求,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并应要求提出相关法律咨询意见,必要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9)为采购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和合规管理培训,每年至少两次;

  (10)采购人新制订规章制度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协助采购人进行内部规章制度合规性审查,为采购人管理层、各职能部门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和指导;

  (11)参与采购人的合规管理建设,包括协助采购人制定合规管理手册等;

  (12)应采购人要求,协助采购人解决审计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12)每年应向采购人进行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并对采购人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出对策和建议,同时报告委托的诉讼案件或重大事项的情况;

  (13)接受采购人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律所及律师服务水平和质量的考核;

  (14)供应商对采购人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采购人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15)其他采购人认为需要协助处理的法律问题和需要参与的法律活动。

  4.服务范围:

  采购人本部及分支机构的法律事务。

  5.服务要求(最低要求):

  供应商应为采购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其中,对于采购人提出的法律咨询,供应商一般应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如需书面答复,则应在48小时内提交;对于采购人日常事务性合同的起草、修改和审查等工作,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完成(其中重大合同,供应商的完成时间可延长至48小时);对于其他法律事务,完成时间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在高效、优质的前提下确定,做到急事急办,不得延误。(特别提示:本款所述的服务时限不考虑双休、节假日)

  四、服务时间和地点

  计划服务期2年,计划开始服务日期2023年6月(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采购人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服务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考核不合格者不续签;若签订下一年度合同时,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更新《法律顾问备选库》,且成交供应商未入库,无论考核结果是否合格,采购人不进行续签。

  服务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需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最低要求)

  1.供应商资质要求

  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供应商在《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备选库(2021-2023年)》内。

  2.供应商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5年至少担任建设工程类央企/省属国企本部或二级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一项。

  3.供应商人员要求

  供应商应能够指派至少4人组成服务团队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其中:

  (1)项目负责人:1人,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并具有10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担任过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交通厅、住建厅、交通部、住建部)或建设工程类央企/省属国企本部或二级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负责人。

  (2)项目主办律师:2人,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并具有5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其中至少1人具有3年及以上公路、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等建设工程专业领域执业经历。

  (3)项目团队其他成员:1人,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并具有3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

  (4)项目团队的擅长领域应涵盖建设工程、劳动关系、公司治理、税务等各专业领域。

  (5)以上人员均需提供:①提供身份证、律师执业资格证的彩色复印件;②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复印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或担任的职务,应提供签订该合同协议书的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4.供应商信誉要求

  (1)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供应商及其律师在近三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律所及主要合伙人近三年没有遭受过行政处罚;

  (3)供应商及其律师近三年内没有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被投诉或合同解除,没有被投诉记录;

  (4)供应商近三年内未被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批评。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报价,否则,相关报价资格将被否决。

  六、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5月31日9时至2023年6月2日17时,持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宽堂写字楼6楼报名获取询价文件;也可将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邮箱1286480668@qq.com报名获取询价文件。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10时0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宽堂写字楼6楼。采购人定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启封响应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3.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

  4.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启封会。

  八、评审方法

  本次询价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湖北交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hbjttz.com/)、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网址:http://cssdi.com.cn/)。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077号东湖广场6楼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 话:027-87823218、15843109653

  附件1:《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备选库(2021-2023年)》.docx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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